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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淫游记作者[不祥]小说介绍
大唐淫游记作者[不祥]_大唐淫游记作者[不祥]

大唐yín游记作者[不祥]

佚名

小说主角: 君瑜 琬晶 傅君瑜 单琬晶 东溟 云玉真 美仙 少杰 徐子陵 单美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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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/11/19 9:37:07

最新章节:大唐淫游记作者[不祥]最新章节 062 2023-11-19

小说简介:【大唐淫游记】【全】【作者:不详】

内容摘要:(一)一:美人儿师傅云玉真当我张开眼睛,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沙滩中。时正夜深,凉风轻送,悄悄的卷起一些小沙粒滑过我的脚趾缝,痒痒的很是舒服。嗯!?等等……脚趾缝?我的鞋子呢?原来,我身上的衣服已经变成了一套古代的粗布长衣,但没有鞋子。哈,软体娃娃那傢伙还算照顾周到。这里到底是哪里呢?我仔细回想小说中的情节,啊!?难道是……就在这时我发现前面有两条人影,我知道自己没猜错了,这里就是寇仲与徐子陵初遇云玉真的那个沙滩。现在的大唐双龙正在苦练轻功,迈出他们成为盖代的武学巨匠的第一步。我兴奋的走上前去,他们也立刻发现了我。寇仲身高大概1米78左右,身材十分的壮实,双目有神,鼻梁高挺,面部线条就像是雕塑般的刚毅,显露着他那百折不挠不畏强权的个xìng。他看见我后脸上惊愕一闪而过,接着眼中闪着戒备的光芒,紧紧的盯着我这个陌生人。徐子陵大概1米80,这样的身高在古代可算是鹤立jī群了,加上修长的身材,举手投足都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高雅韵味。他额头宽广,双目长而精灵,似乎蕴涵着无穷的智慧。即使衣服破破烂烂,头发胡子也很长时间没经过整理乱糟糟的,但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。他的戒备心没寇仲那么强,眼中闪着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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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淫游记作者[不祥]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写完家国大事,画风又转去写傻村姑了,作者大便吃多了
匿名书友
看简介,作者想要写个快意恩仇除魔卫道的故事,然后,进入正文就垮了,蛤蟆的几次动手过于生硬,主角毫无性格毫无优点只能靠旁人脑补来吹,女鬼莫名其妙就跑来报恩,再杀一人成修罗的设定一转头就垮了,三星干草,有人在论坛声称这书轻松搞笑,我咋就没看出来呢,水军凶猛
匿名书友
当我没没说,假太监真恶心,又是走民不聊生路线了。
匿名书友
写的不错,只是一大堆香港电影桥段让人看的很尬啊,除掉这个缺点是好书
看到主角徒弟用法术带200人抵抗十万骑兵时弃了,主角前面一直强调不愿意用法术干涉凡人征战,然后教立志当将军的徒弟如何用法术打仗,这种改变根本设定的写法无法接受
匿名书友
有点白。
联合皇帝坑摄政王,这事儿还没开始呢,太后都知道了。三个人知道的秘密就不算是秘密了。太后肯定不会是自己跑去查啊,中间经手的人不知道多少。当初康熙坑鳌拜之后,孝庄太后都大吃一惊,这边皇帝倒好,还没开始呢,那么多人知道了,这个摄政王要是倒在这么一个小阴谋下,那也太蠢了。
匿名书友
说实话不太喜欢这小说。没写到我的点上。但起点书评戾气太大了。各种都是现实生活里一天三碰瓷。两天五诈骗的老哥发言。我看看窗外。嗯。和我不在一个世界。最后说一句这种为自己善良买单的。我见过不止一个。感谢他们
匿名书友
干粮吧,不论设定还是剧情其实都有不少问题,书荒可看。
匿名书友
太暴力了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匿名书友
评论来自@混沌骑士 :
大杂烩的宋朝,穿越成了一名真太监,心狠手辣阴毒诡秘,比较不错的一个太监写了出来,而且没有让人恶心的感觉,意外的不错
匿名书友
春风新书,文笔较之前有很大的提升,书名原叫笔御人间,设定类似于聊斋,主角作为一个土著没有金手指,所以性格是成长的,有点慢热,作者应该是想要漫改,一些细节描写的很棒,慢慢品读感觉很好
匿名书友
最奇怪的是系统招出来的太监,主角明知道不能控制,还不停的花费点数招出来给主角添堵,这智商,脑残都不足以形容。
匿名书友
我知道作者是想讲个很传统的有点古典诗意的故事,但是讲的并不好听啊
匿名书友
你们没发现评分的形状很邪恶吗?
匿名书友
这是什么逻辑?也就能当童话读读
匿名书友
这得多二,才敢鼓动皇帝让忠臣去死于阴谋?忠臣都说牺牲就牺牲,你这阉臣还有个好?但凡太监混的好的,皇帝都是比较念旧情的人,你把皇帝教的心狠手辣,后面是要死的节奏啊。是皇帝就没几个不想当明君的,这么大的污点,等登基了,一定是要弄死主角才行啊。皇帝自己玩阴谋可以,主角玩阴谋也可以,主角教皇帝玩阴谋,这绝对是要被灭口的啊,人家韦小宝混的好,就是不逞强,不显的自己比皇帝强。你是太监,不是诸葛亮,人家没有尊重你的理由。
匿名书友
最近聊斋风格的我很是看到几本好书,这本是其中的佼佼者,追读至更新,甚合我心。这个作者之前写的厂公也不错。
缺点在于主角的人设始终让人觉得有些空中楼阁的味道,雾里看花,文风平淡,写日常是优点,但写剧情就有点像白开水。
属于那种看得下去,弃了也不心疼的类型,一言以蔽之,不抓人。
匿名书友
加入积年老马贼群,三人合伙做了首领,又杀了几个手下。就领着一百多马贼以半数伤亡的代价,拼掉五百出来打草谷的匈奴,还能俘虏两百多。主角张口呼来一群狼就能如使臂指,狼群混在马贼中不会惊了自己人的马,还拼命攻击匈奴。
匿名书友
书中有段情节。一整个罗马军团追杀一伙逃犯,追杀到了雁门关外。。。。
上万公里的远征,穿过好多国家,后勤大概用的空间戒指、、、、
匿名书友
写得不行,因为很简单啊,如果那些胡人什么都杀,那么主角的人怎么加人?在草原上,你如果没有金手指,那么只能按草原的规矩来办吧。
匿名书友
唉,我都不知道这样的主角穿越回去有什么意义?住的是山洞,补给全靠抢。不种田,不攀科技树,不发展商业,没有根据地,就凭着那几百山贼烧杀抢掠。动不动就以一敌十地去跟胡虏拼命,还都能大获全胜。这种人,如果没有作者这个金大腿,根本活不过50章。